一年讀經計劃2024(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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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62024

讀經範圍:約翰福音2

經文重點:
變水為酒是主耶穌回到加利利之後,來到迦拿這個小城時,在眾人與門徒面前行的頭一件神蹟。神蹟的結果就是「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11) 神蹟的意思就是記號,也是見證的一種,除了施浸約翰所作的見證之外,此處即以神蹟為另一項見證。

在婚禮中,「酒」是歡樂的象徵,酒用盡了是一個失禮的事,主耶穌的母親將這個需要帶到祂面前。我們要接受主耶穌進入自己生命裡面,如此,原本乏味、單調、枯燥、缺乏意義與目的人生便要立刻變成更美好、更活潑、更豐富、更充實、更有意義。

主耶穌來到不是做「客」,乃是做「主」。我們是請祂做我們婚姻、家庭、事業、教會的「客」,還是「主」?神蹟的時機不只是在人的盡頭及人禱告的時候,更是人信而順服的時候。信而順服有多少,神蹟就有多少;倒滿多少、舀出多少與神蹟的多少成正比。

主耶穌潔淨聖殿說明祂來到世間的意義。首先,祂是那有權柄的彌賽亞;其次,人只有藉著祂才能進到神那裡;再者,神國的子民必須與錯誤的舊傳統割斷關係。這是主耶穌第一次潔淨聖殿,第二次是在祂快離世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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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52024

讀經範圍:約翰福音1:19-51

經文重點:
請注意,「猶太人」一詞在聖經裡一般用來指猶太民族,但在本書卻特指當時猶太宗教領袖,他們是反對基督的代表人物。

施浸約翰是主耶穌的先鋒,他的任務是藉施浸而領人悔改,帶領人認識主耶穌基督;我們也應當如此把人們引到祂面前。作為事奉的人,我們也應該要像施浸約翰那樣謙卑、溫柔的態度(「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自認甚至作祂的僕人也不配。)施浸約翰指出他與他所見證的主耶穌基督之間,尊卑有如天壤之別,主耶穌基督才是彌賽亞。

施浸約翰與主耶穌是親戚,何以約翰說他先前不認識主耶穌(33)?這是指施浸約翰先前並不認識主耶穌是「彌賽亞」救世主而言,在蒙神清楚指示後,他才認識主耶穌是「神的兒子」(34),是「神的羔羊」(36)。安得烈和本書的作者約翰(雖沒有記下名字,但一般聖經學者公認是約翰)成為主耶穌的門徒,是施浸約翰見證後的結果。見證產生信心,信心促成門徒對主耶穌的跟隨。

「他(安得烈)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41)的「先」字有三種解法:一、作副詞解,意即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然後再找別人;二、作形容詞解,意即他「第一件」所作的事是找著他的哥哥;三、作比較級形容詞解,意即安得烈比另一個門徒更早找到自己的兄弟,此意暗示使徒約翰也帶了他的哥哥雅各來到主耶穌跟前。我們遇見了主耶穌,有將祂介紹給自己所愛的親人嗎?

主耶穌呼召腓力跟從祂,「腓力找著拿但業」(45),引人歸主是信徒最要緊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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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42024

讀經範圍:約翰福音1:1-18

經文重點:
約翰福音在寫作上可說是福音書中最特別的,作者一開始就從神的創造說起,而不是介紹主耶穌的家世背景。約翰福音想表明一個基本觀念,主耶穌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因此,要介紹主耶穌,就要從創造以前說起,祂與天父同時存在,是與天父同等的,並且深知熟悉天父的心意。主耶穌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祂乃是神的彰顯,祂將奧秘的神表明出來,祂原本就是神而不是由人變成神的。

主耶穌基督是生命的源頭,也是光的源頭,當我們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祂就帶著神的生命進到我們的裡面,生命的光於是將我們照亮。人裡面若沒有來自神的生命和光,一切都是虛無、混沌;沒有主耶穌基督的人生乃是虛空、黑暗、死沉的人生。「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1:18)我們要認識神,必須藉著主耶穌基督;我們越多經歷祂,就越能清楚認識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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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32024

讀經範圍:路加福音24:13-53

經文重點:
(請恕篇幅有限,不在此解說以馬忤斯的重點,而只對第36節開始的經文詳加說明。)

門徒正在因為主耶穌所受的苦難而置身於哀傷之中,而這位已復活的主卻在此時出人意表地親臨他們中間,與他們同在,賜下平安,消除他們的疑念,又開啟他們的心竅,幫助他們明白聖經,更託付了作見證的使命給他們。在這裡,主耶穌所要賜予的不單是祂犧牲自己而成就的救恩, 祂更要送門徒三樣寶物:一、平安,不再驚慌害怕或愁煩疑念(36);二、心竅被開啟,從此能夠明白聖經(45);三、奉祂的名傳道作見證(47-48)。

一、主耶穌賜下平安。門徒曾經為了回應呼召,甘心放下了事業和親人,緊緊跟隨著主,然而,隨著主耶穌已被當眾釘死處決,因此他們失去了方向,再也不知道傳福音有任何的意義。過去三年以來的努力似乎也都付諸流水。擺放在他們面前的彷彿只剩下失落與絕望。他們身心靈正活在水深火熱裡,飽受煎熬!即便較早前曾經由婦女並且從兩個人那裡聽到了「主已經復活了」的消息,但是看來仍舊無法為他們帶來振奮與安慰。一件奇妙的事就這樣突然發生了,使他們驚慌害怕起來,原來是在主耶穌超越空間,在他們中間顯現。經文強調主「親自」站在他們當中,手腳依舊,其上釘痕分明清楚,可以被觸摸。主見到門徒,第一句話就是「願你們平安!」這立刻消除了他們的負面情緒而「喜得不敢信」。又為了使門徒明白祂不是幻影、不是想像幻覺、不是鬼魂,而是肉身實際復活,平安的主更當場要來一塊燒魚且在眾人面前吃了。這實在震撼人心,因為自有了十架酷刑後,這是唯一一次有被釘者從死亡中復活過來!

二、開啟心竅。主的顯現乃是要給那些已經預先被揀選好要為祂作見證的人看,祂要讓他們明白到,即使在往後日子祂會離開他們被接升天,但祂仍與他們同在,祂的話語仍可隨時幫助他們,提供他們力量。主耶穌並沒有因為門徒不理解祂三年以來的教導而責備他們或遠離他們,反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為他們講解有關祂的一切事。感謝主,若不是主開了人的心竅,人是沒有辦法憑自己之力而明白和相信聖經的話。

三、見證分享。如果我們閱讀得夠仔細的話,就會留意到24章全章之中,除了最末的第50至53節之外,這一篇章竟是由一個接一個的見證所共同組成。第1至7節講的是「兩個天使的見證」、第8至12節講的是「婦女們的見證」、第13至35節講的是「兩個門徒的見證」、第36至49節講的是「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見證」。主在這些見證的末了,託付了門徒要奉祂的名傳道作見證;當你我讀到「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48)的時候,能夠感受到這句話也是對你我說出的嗎?昔日,門徒已經勇敢和出色地完成了主所交付予他們的任務,今日,願你我都來回應主的呼喚,竭盡全力彰顯基督,在這世代中間立志成為復活主的「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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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22024

讀經範圍:路加福音23:33-24:12

經文重點:
兵丁將主耶穌帶到了「髑髏地」執行釘十字架的刑罰;這是一種極刑,是用來公開處決惡性重大的犯人的,「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可以推斷這原本的中間位置極可能是為了那個被猶太人要求釋放的「巴拉巴」而預備的。這情景正應驗了「祂被列在罪犯之中。」(22:37)的預言,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愛我們的主耶穌背負我們的重擔,竟為了代替我們受刑罰而承受痛苦羞辱與拒絕,受鞭打、被壓傷,被不公義的審判,被自己的百姓拒絕。

百夫長是負責在場監督兵丁執行死刑的軍官,他見慣了受十字架刑罰的人在斷氣時的情形,然而當他看見主耶穌順服到死的見證,就不能不承認且要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23:47)百夫長代表不信的外邦人,除了他聲稱主耶穌是個義人,回想起來,希律和彼拉多、其中一個同釘的強盜,也都聲稱「沒有查出祂什麼罪來」(23:14)、「可見祂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23:15)、「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23:41)。

路加福音記載主耶穌是在「七日的頭一日」(24:1)復活,象徵基督的復活帶來了一個新的開始,從此之後基督徒打破了安息日崇拜的猶太傳統,開始在主日這一天崇拜,這就是基督教遵守主日的起源。

「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裏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裏希奇所成的事。」

24:12提到「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裏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裏希奇所成的事。」「細麻布」就是那緊緊裹住主耶穌身體的裹屍布,而使彼得心裏希奇的事就是主耶穌的身體不在該處,但當初包裹的形狀還在,並不混亂。若是被人偷去,必將細麻布和身體一起挪走,或是把細麻布解開,則其形狀一定會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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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12024

讀經範圍:路加福音23:1-32

經文重點:
路加福音提供給我們一份其他福音書沒有記載的特別資料,即審判主耶穌的,不只有彼拉多而已,連希律王也參與,原因是主耶穌來自加利利,而加利利是屬於希律王的行政轄區。如今彼拉多趁著希律王來耶路撒冷之便,就把主耶穌送去給希律王審問。審判過程經歷了彼拉多的第一次審問(1-5)、希律的審問(6-12)、彼拉多的第二次審問(13-25)。希律和彼拉多都沒有查出主耶穌犯了什麼該死的罪來,然而猶太人卻為陷害祂而再指控祂在全猶太地區到處煽動造反。他們甚至發動群眾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23:23)路加福音將焦點集中在彼拉多確信耶穌無罪,想要釋放他,但最終因為抵擋不住來自群眾的壓力,將那個作亂殺人、原來被囚在獄中的強盜釋放了,又將主耶穌推上十字架。彼拉多的作為乃是顛倒是非,罔顧公理,只為討眾人喜歡。在人們看來,似乎他們大獲全勝,其實他們才是人類歷史中最失敗的一群人,他們叫囂著的是要殺人的聲音,而不是救人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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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12024

讀經範圍:路加福音22:47-71

經文重點:
猶大以「吻」作暗號,幫助前來捉拿主耶穌的人在深夜裡能看清楚那要捉拿的對象,主耶穌就這樣被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派人將祂帶到大祭司的宅裡,彼得遠遠的跟著。當主耶穌被捕的那時候,門徒都跑掉了,連一個留下來的也沒有。若要說有,恐怕就是剩下彼得而已,他可能就是躲藏在暗處,所以沒有被發現。

主耶穌在最後晚餐的時候曾告訴彼得,讓他知道當危險來的時候,他會否認與主耶穌之間的關係。主耶穌這樣做的原因,為的是希望能夠讓彼得從陷入迷惑中清醒過來。就像當祂親自對猶大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約翰福音13:27)這是在警告他,難道真的要門徒去做這件出賣夫子的事嗎?可惜,魔鬼已經進入猶大的心(22:3),使他聽不下主耶穌的話,使他的良心被蒙蔽。彼得也是這樣,當主耶穌告訴彼得會在雞叫之前,會有三次公開說他不認得祂,會否認他和祂有關係。雖然彼得極力否認會這樣做,甚至一再表示即使是要與主耶穌同死也會甘願,可是,撒但對人的誘惑力是很大的,如果不是擁有堅定的信心,實在難以抵擋或勝過它的誘惑。基督徒難免會失敗跌倒,最要緊的乃是要在失敗的環境遭遇中,學習認識主的話(因雞叫而想起主耶穌對他所說的話),被主耶穌的話觸摸到,從心裏憂傷痛悔(「就出去痛哭」),如此,才能在信仰中繼續往前。

公會的人定意要除掉主耶穌,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祂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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