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讀經計劃2024(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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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82024

讀經範圍:羅馬書5-6

經文重點:
第五章教導我們因信稱義所能承受的好處有很多。第一個好處是:「與神相合」(1)。與神相合是一個完美的關係修復,恢復與神的正常關係。第二個好處是「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2上)。因著基督,我們通過信,得以進入這恩典中,所謂的恩典就是原本不配得而白白取得的恩惠和禮物。第三個好處是「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2下)。我們原來「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導致我們與神的關係破裂,既然因信得以與神和好,也就可以歡歡喜喜的盼望神的榮耀。第四個好處是「靠著祂(基督)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9-11)。神不是只有恩慈,祂也有忿怒審判的一面。感謝神,因信稱義使得我們靠著基督免去神的忿怒。第五個好處是「因祂的生得救」(5:10)。信主的人雖然也會經歷死亡,但是因著主耶穌的生,我們可以對自己的救恩有把握。主耶穌已經復活,信祂的人即便死了,將來也要復活,承受永生的福分。

第六章,保羅力勸我們不能繼續生活在罪裡。他鼓勵我們要在罪裡死去,在義中活著。我們從前是罪的奴僕,隨從世界的風俗和肉體的私欲,行羞恥的事,與神隔絕,最終的結局就是死。現今我們有永生的盼望,就要做義的奴僕,成為聖潔,享受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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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72024

讀經範圍:羅馬書4

經文重點:
保羅論述「信心」正是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的原因,不是因為行為、不是因為割禮,也不是因為律法,惟獨因亞伯拉罕相信那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17),而且「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0-21),神就算他為義。

盼望我們都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成為亞伯拉罕在信心裡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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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62024

讀經範圍:羅馬書3

經文重點:
保羅在前一章中審慎地說明了真割禮是在人的心裡,單單只是擁有律法或行割禮並不能拯救猶太人。保羅指出沒有誰比誰強,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

要知道,所有的人都有罪,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而且,律法不能拯救我們,也不能叫任何人稱義。它的用處是叫我們知罪,但不能拯救我們,也不能給我們力量不犯罪。那麼,人類不就註定永遠與神隔絕、落入神的審判之中了嗎?然而,恩典慈愛的神給了世人一條出路,讓人可以在祂面前白白稱義,其辦法簡單不過,就是承認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是為了我們而死在十字架上,祂成為了所有罪人的贖價。只要信靠主耶穌,神的義就加給一切凡相信的人,無論這人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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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52024

讀經範圍:羅馬書2

經文重點:
保羅在前一章中強調人類的墮落和罪惡必會招來神的忿怒,唯有福音可以拯救世人。他提出「因信稱義」的道理,並與哈巴谷書2:4「義人必因信得生」相呼應。

猶太人因為自己是神的選民而看不起外邦人,他們沒有真正明白神的心意乃是要通過他們,至終拯救全人類。於是,保羅在本章中對充滿道德優越感的猶太人進行了嚴厲的批判,他譴責他們的自義。他明確指出猶太人喜歡論斷人,然而在判定外邦人有罪的時候,自己並未活出當有的見證,甚至犯罪。他提醒猶太人別以為可以通過定別人有罪來證明自己的義。保羅警告那些心裡想著要靠行為稱義卻不肯悔改的人,終必將在神公義審判的日子承受神憤怒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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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42024

讀經範圍:羅馬書1

經文重點:
「福音」這詞彙反覆在本章中出現,很明顯這是本章的主題。本章告訴我們,福音是什麼?首先,福音是基督(1-4),是關於主耶穌基督,是關於祂的生死與復活。其次,福音是使命(5-15)。經文提到保羅蒙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要在萬國之中叫人為基督的名信服真道。所以,每一位領受了基督恩惠的人,也應該竭力將福音傳給人。今天我們既領受了福音,是否也有這樣的使命感?也有這樣的傳福音熱忱?再者,福音是拯救(16-17)。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我們若真認識福音不只是道理而更是神的大能,我們的經歷與見證可有真正活出這樣的拯救大能,行事為人與所蒙召的恩相稱嗎?

「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7)這句話引自哈巴谷書2:4,一面是說人是因信而被神稱義(「因信稱義」),因此得以在神面前免死而存活;另一方面是說信徒既被神稱為義人,仍須憑信心才能繼續活在神面前,得救時「因信得生」,得救後「因信而活」。

18-32節則描述了罪的本質、百態,更告訴我們,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在人看來,不虔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似乎活得好好的,甚至還自以為聰明,但是這段經文明確告訴我們,神的忿怒要顯明在他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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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32024

讀經範圍:使徒行傳28

經文重點:
這一章延續前一章有關保羅的羅馬之行。保羅被帶到了羅馬後,雖然意味著被捆綁之旅程已結束,但是卻開始了另一段帶著鎖鏈的事奉。他抵達羅馬的時間大約是在主後60年初,以弗所書6:20提到「我為這福音的奧祕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保羅在羅馬被軟禁的這兩年期間寫下了監獄書信,亦即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在這之後關於保羅的行跡就沒有確切的記載了。

保羅在羅馬被囚禁兩年之後獲得釋放,當時大約在主後63年。有指他獲釋之後曾去過馬其頓、特羅亞等各地探望教會和同工。他於主後65年再度被捕,也是最後一次入獄,在主後67至68年被羅馬暴君尼祿下令拷打後斬首而殉道。尼祿被視為羅馬史上最惡名昭彰的統治者之一,相傳主後64年羅馬城遭大火就是他教唆人去縱火的。

保羅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這有助書信得以寫成及流傳,因為他在被監禁期間仍然得以接見親朋。又由於保羅是羅馬公民,所以他承受的苦刑不是被釘十字架而是被帶到刑場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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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22024

讀經範圍:使徒行傳27

經文重點:
保羅多年的心願終將得以實現,然而卻是以一種非常特殊的方式和特別的身份成行的,就是成爲一名囚犯被押解前往。

在第27章,路加用了很長的篇幅來敘述保羅前往羅馬在海上遭遇的風暴,一路去來的困難,究竟目的何在?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表明保羅最終能夠在羅馬傳道是一件超自然的作為,屬神的計畫,即使魔鬼用盡一切方式、費盡所有心機也不能攔阻他,因為他是主耶穌親自揀選和差遣作外邦人使徒的,神要保守和帶領他去到當時外邦人的最重要城市羅馬傳道。

到羅馬見證主是保羅的心願,也是主的旨意,但是前往羅馬的旅途卻充滿了艱難和風險。雖然如此,他和他的旅伴卻經歷了神的同在與看顧,這對今天我們這些跟隨主耶穌奔走天路的基督徒而言真是一個極大的激勵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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