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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14
經文重點:
在基督徒的行事為人上,聖經要求的原則 就是「為主」。許多時候,在教會中的爭執都不是為主,而是為著主之外的所謂真理。我們所做的一切,都要為了主而做!在教會中所需要的乃是積極的成全聖徒,叫人得著建造,而不是消極的批評論斷。
保羅在本章中也教導我們要接納信心軟弱的人,更特別以飲食和文化的差異來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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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12-13
經文重點:
只要好好把握獻上活祭的過程,事奉的道路就會輕省許多。第一步:奉獻身體(12:1)先甘心樂意的獻上身體為主所用。第二步:濾除雜質(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第三步:辨明自己的優點與缺點(12:3)必須清楚了解自己的恩賜與力量,以找尋適合自己的服事,但亦要看自己合乎中道,善用自己的優點,不因此而驕傲。第四步:學習同工(12:4-5)每一個信徒在基督的身體中都有其用處及重要性,我需要你的服事,而你需要其他人的服事,這樣,基督的身體才能完整。
第12章講述基督徒如何在教會裡,透過事奉,被裝備,與弟兄姊妹,活出彼此相愛。第13章講述基督徒如何在社會中,如何生活,應有的態度是什麼。
基督徒應該在地上善盡公民責任和社會道德責任,活出好的榜樣,行善,榮耀神。保羅又提醒我們,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愛人如己,從愛為出發點,就完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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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11
經文重點:
本章分為三個段落。第一段(1-10)神並沒有棄絕以色列人。
第二段(11-24)外邦人蒙恩得救。與此同時,保羅亦勸告外邦蒙恩得救之人,不要自高自大,反而要存感恩和敬畏的心。
第三段(25-36)以色列民族的將來會如何呢?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保羅強調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其實沒有分別,因為本性上都不順服。 當中間有人明白過來,相信並順服時,神的憐恤就臨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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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10
經文重點:
本章繼續講論如何稱義、如何得救的主題。
保羅切切祈求以色列人可以得救。以色列人本是神的選民,可惜他們太驕傲、太固執,沒有真認識神。他們不知道律法只是叫人知罪,並不能真正解決罪的問題或叫人稱義,更何況世上沒有一個人完全遵行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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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9
經文重點:
本章的內容可以分成以下三段:第一段(1-5)保羅為同胞憂傷。他向羅馬教會的猶太人說話,因為有人會誤會了他,以為他只看重外邦人而忽略同胞。事實上,保羅愛自己的同胞,甚至願意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這種捨己犧牲的愛,有如基督為世人捨命,也與舊約中的摩西相似。摩西曾為同胞求赦免,而情願自己的名字從生命冊上塗抹(出埃及記32:32「倘或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
第二段(6-13)神的揀選原則。保羅用猶太人先祖的例子來說明神的揀選原則,那就憑恩典不憑行為。以色列人未得救,說明他們輕忽了神的恩典。他們自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其實他們不都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因為按肉身作亞伯拉罕後裔,不都算為他的真後裔。
第三段(14-33)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保羅引經據典說明神有絕對的主權。他引證先知何西阿的話,要證明外邦人可以蒙恩,又引證先知以賽亞的話,要證明以色列得救的只是「剩下的餘數」。保羅提到兩種義:律法的義和信心的義。他指出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而得不著律法的義,而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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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8
經文重點:
本章告訴我們,我們的信仰不僅是有關於救贖,更是關乎與神建立深厚關係的旅程。經文亦讓我們思想:我們是屬肉體的呢,還是屬聖靈的?我們要順從和體貼肉體呢,還是要順從和體貼聖靈呢?求神幫助我們在每天生活中每樣事件上,都順從和體貼聖靈。經文告訴我們,肉體的心思意念是與神為敵的,而屬靈的思想則是生命和平安的根源。
在本章中,保羅亦向我們說明了如何活在聖靈中,並且盼望將來的榮耀和永不離開神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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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7
經文重點:
因信稱義的教導讓我們知道律法不能救我們,律法也不能幫助我們成聖,但是我們仍然生活在律法之下,那麼解決的方法是什麼?就是先向律法死,才能免除律法的轄制,從基督那裡得自由。如此,我們對主的服事就不會因著律法的規範而只注重形式,心態上也不會為了服事而服事。努力守護律法雖然在人的眼裡似乎無可指摘,但是缺乏果效、見證。反之,與基督連結的服事是出自內心的,隨從聖靈帶著對主的愛自發的服事,這樣的服事自然是帶著果效,是可以為祂結出果子來。
保羅又指出,對一個活在律法之下的人,非但不能藉著律法抵擋罪,「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1),從而結出死亡的果子、使神人關係徹底隔絕。如此說來,難道律法不好,是罪嗎?當然不是,律法是來自神,「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12)。那麼,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呢?關鍵在於律法的功用並不是去幫助人行義,而是使人知罪、讓人認識罪、明白罪的本相,顯出罪來。若以今時今日的例子來解說,律法就像磁力共振掃描,能照出人身體中的病兆,卻不能治人的病,這造影技術是有功用的,但是不能直接救人生命。律法既不能救我們,也無法幫助我們成聖。一個人唯一能夠脫離罪的權勢的方法,就是成為新造的人。這個新造的人能服事主並不是靠守律法,而是由於裡面的更新,我們得救是靠主的恩典不是憑自己的行為。既不是憑自己的行為而得救,我們到了主的面前也沒有可以誇口的。這是我們與非信徒的分別:我們不是憑著律法或者自己的意志來與罪爭戰,而是依靠神的幫助去戰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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