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鎮威牧師) | 書卷目錄 » |
讀經範圍:羅馬書1
經文重點:
「福音」這詞彙反覆在本章中出現,很明顯這是本章的主題。本章告訴我們,福音是什麼?首先,福音是基督(1-4),是關於主耶穌基督,是關於祂的生死與復活。其次,福音是使命(5-15)。經文提到保羅蒙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要在萬國之中叫人為基督的名信服真道。所以,每一位領受了基督恩惠的人,也應該竭力將福音傳給人。今天我們既領受了福音,是否也有這樣的使命感?也有這樣的傳福音熱忱?再者,福音是拯救(16-17)。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我們若真認識福音不只是道理而更是神的大能,我們的經歷與見證可有真正活出這樣的拯救大能,行事為人與所蒙召的恩相稱嗎?
「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7)這句話引自哈巴谷書2:4,一面是說人是因信而被神稱義(「因信稱義」),因此得以在神面前免死而存活;另一方面是說信徒既被神稱為義人,仍須憑信心才能繼續活在神面前,得救時「因信得生」,得救後「因信而活」。
18-32節則描述了罪的本質、百態,更告訴我們,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在人看來,不虔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似乎活得好好的,甚至還自以為聰明,但是這段經文明確告訴我們,神的忿怒要顯明在他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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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2
經文重點:
保羅在前一章中強調人類的墮落和罪惡必會招來神的忿怒,唯有福音可以拯救世人。他提出「因信稱義」的道理,並與哈巴谷書2:4「義人必因信得生」相呼應。
猶太人因為自己是神的選民而看不起外邦人,他們沒有真正明白神的心意乃是要通過他們,至終拯救全人類。於是,保羅在本章中對充滿道德優越感的猶太人進行了嚴厲的批判,他譴責他們的自義。他明確指出猶太人喜歡論斷人,然而在判定外邦人有罪的時候,自己並未活出當有的見證,甚至犯罪。他提醒猶太人別以為可以通過定別人有罪來證明自己的義。保羅警告那些心裡想著要靠行為稱義卻不肯悔改的人,終必將在神公義審判的日子承受神憤怒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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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3
經文重點:
保羅在前一章中審慎地說明了真割禮是在人的心裡,單單只是擁有律法或行割禮並不能拯救猶太人。保羅指出沒有誰比誰強,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
要知道,所有的人都有罪,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而且,律法不能拯救我們,也不能叫任何人稱義。它的用處是叫我們知罪,但不能拯救我們,也不能給我們力量不犯罪。那麼,人類不就註定永遠與神隔絕、落入神的審判之中了嗎?然而,恩典慈愛的神給了世人一條出路,讓人可以在祂面前白白稱義,其辦法簡單不過,就是承認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是為了我們而死在十字架上,祂成為了所有罪人的贖價。只要信靠主耶穌,神的義就加給一切凡相信的人,無論這人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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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4
經文重點:
保羅論述「信心」正是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的原因,不是因為行為、不是因為割禮,也不是因為律法,惟獨因亞伯拉罕相信那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17),而且「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0-21),神就算他為義。
盼望我們都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成為亞伯拉罕在信心裡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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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5-6
經文重點:
第五章教導我們因信稱義所能承受的好處有很多。第一個好處是:「與神相合」(1)。與神相合是一個完美的關係修復,恢復與神的正常關係。第二個好處是「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2上)。因著基督,我們通過信,得以進入這恩典中,所謂的恩典就是原本不配得而白白取得的恩惠和禮物。第三個好處是「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2下)。我們原來「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導致我們與神的關係破裂,既然因信得以與神和好,也就可以歡歡喜喜的盼望神的榮耀。第四個好處是「靠著祂(基督)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9-11)。神不是只有恩慈,祂也有忿怒審判的一面。感謝神,因信稱義使得我們靠著基督免去神的忿怒。第五個好處是「因祂的生得救」(5:10)。信主的人雖然也會經歷死亡,但是因著主耶穌的生,我們可以對自己的救恩有把握。主耶穌已經復活,信祂的人即便死了,將來也要復活,承受永生的福分。
第六章,保羅力勸我們不能繼續生活在罪裡。他鼓勵我們要在罪裡死去,在義中活著。我們從前是罪的奴僕,隨從世界的風俗和肉體的私欲,行羞恥的事,與神隔絕,最終的結局就是死。現今我們有永生的盼望,就要做義的奴僕,成為聖潔,享受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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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7
經文重點:
因信稱義的教導讓我們知道律法不能救我們,律法也不能幫助我們成聖,但是我們仍然生活在律法之下,那麼解決的方法是什麼?就是先向律法死,才能免除律法的轄制,從基督那裡得自由。如此,我們對主的服事就不會因著律法的規範而只注重形式,心態上也不會為了服事而服事。努力守護律法雖然在人的眼裡似乎無可指摘,但是缺乏果效、見證。反之,與基督連結的服事是出自內心的,隨從聖靈帶著對主的愛自發的服事,這樣的服事自然是帶著果效,是可以為祂結出果子來。
保羅又指出,對一個活在律法之下的人,非但不能藉著律法抵擋罪,「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1),從而結出死亡的果子、使神人關係徹底隔絕。如此說來,難道律法不好,是罪嗎?當然不是,律法是來自神,「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12)。那麼,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呢?關鍵在於律法的功用並不是去幫助人行義,而是使人知罪、讓人認識罪、明白罪的本相,顯出罪來。若以今時今日的例子來解說,律法就像磁力共振掃描,能照出人身體中的病兆,卻不能治人的病,這造影技術是有功用的,但是不能直接救人生命。律法既不能救我們,也無法幫助我們成聖。一個人唯一能夠脫離罪的權勢的方法,就是成為新造的人。這個新造的人能服事主並不是靠守律法,而是由於裡面的更新,我們得救是靠主的恩典不是憑自己的行為。既不是憑自己的行為而得救,我們到了主的面前也沒有可以誇口的。這是我們與非信徒的分別:我們不是憑著律法或者自己的意志來與罪爭戰,而是依靠神的幫助去戰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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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羅馬書8
經文重點:
本章告訴我們,我們的信仰不僅是有關於救贖,更是關乎與神建立深厚關係的旅程。經文亦讓我們思想:我們是屬肉體的呢,還是屬聖靈的?我們要順從和體貼肉體呢,還是要順從和體貼聖靈呢?求神幫助我們在每天生活中每樣事件上,都順從和體貼聖靈。經文告訴我們,肉體的心思意念是與神為敵的,而屬靈的思想則是生命和平安的根源。
在本章中,保羅亦向我們說明了如何活在聖靈中,並且盼望將來的榮耀和永不離開神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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