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鎮威牧師) | 書卷目錄 » |
讀經範圍:加拉太書1
經文重點:
第一章講到加拉太教會的問題,指出什麼是真福音。他清楚指出福音的中心是主耶穌按照天父的旨意,為了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為要救我們脫離罪惡、成為神的兒女,將榮耀歸於神。保羅將福音傳給了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然而他們竟然很快就離開了真道。保羅深愛加拉太教會的信徒,急切地想把他們拉回到真道上,故而不惜用很重的語氣強調福音只有一個,內容不能增加,也不能減少,他甚至還兩次提到若有人傳講別的福音就應當被咒詛,哪怕這是天使或他本人。保羅之所以採取如此強硬的態度,是因為若有人歪曲福音真理,將會令教會陷入分裂和混亂,讓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十字架成為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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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加拉太書2
經文重點:
第2章講到「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21下)。
本章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1-10)闡明保羅所傳的福音得到耶路撒冷眾領袖的認可;第二部分(11-14)提到保羅公開地糾正並且指出彼得在安提阿所做的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第三部分(15-21)論述因信稱義的恩典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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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加拉太書3
經文重點:
照人的想法或理解,義人應該因義行得生,可是聖經從舊約到新約卻提出,義人因「信」得生,也就是說,哪怕你認為是好人、善人,也不可能因人的好、因人的善得生,人只因信得生。基督徒的屬靈的新生命是始於聖靈的工作,是聖靈重生了我們,其它外在的行為都與救恩無關,這是不變的真理。
加拉太教會因為受到猶太割禮派的迷惑,以致他們認為猶太信徒更屬靈敬虔、猶太信徒傳的福音更加的正統、更有權威,於是就轉去跟從他們守舊約律法的規條。有見及此,保羅闡述了一個人即使能把律法的條規都遵行得完全了,但他也只不過是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保羅進一步向信徒解釋應許與律法之關係,並且主張信徒只要依靠基督的救恩就已經足夠了,不用再去遵守律法的傳統禮儀和規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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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加拉太書4
經文重點:
昨天的第三章和今天的第四章,保羅都著重於講述律法和信心、律法和神的應許、信徒的身分地位的問題。在本章中,他繼續闡述福音真理的內涵,強調活在律法底下是無法得著神應許的產業,只有當我們成為神屬靈的真兒女,才能領受基督裡的祝福和豐盛。
本章共有31節,可分為3部分,第一部份(1-11)既已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應該在信仰上成長,而不是只拘泥於在律法上的宗教禮儀的進行,因為救恩和這些禮儀沒有必然的關係。第二部分(12-20)保羅以作為父母之心,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要持守真理,直到他們裡面的基督成形。第三部分(21-31)保羅以夏甲和撒拉的對比來提醒加拉太人要脫離血氣的行為,憑應許做屬靈的真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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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範圍:加拉太書5-6
經文重點:
第五章提醒我們要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而屬靈生命的成長要靠聖靈的工作。聖靈工作讓我們能明白主耶穌長闊高深的愛,也是聖靈將主耶穌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能持續的愛祂,跟隨祂。聖靈亦將對主耶穌的信心,盼望加添給我們,因此,我們要持守真道。持守真道的要訣是:依靠聖靈、憑著信心所產生的「盼望的義」,就是盼望將來能夠在新天新地裡與救主面對面。
第五章又提到,基督徒雖然因信稱義,又獲得赦免及自由,但不等於可以任意犯罪。經文說,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那麼,如何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呢?常人的想做法是自我剋制,但自我剋制是有限的,作為基督徒應該如何面對呢?(一)從聖靈得生、(二)肯順從聖靈、(三)被聖靈引導、(四)有聖靈果子。經文說,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我注意到,不是我能去結出這些果子,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也就是說,當我們順從聖靈,當我們被聖靈引導,聖靈就會在我們身上結出這些果子來。
第六章是第五章的延續。保羅指出我們凡事要靠著聖靈而行,不憑肉體守律法的表現;要體貼聖靈的心意,不順服肉體的情慾。基督在十架上付出生命的代價將我們從律法中釋放出來,這自由是的可貴,同時自由也帶來責任、要求和成長,因此我們不能濫用自由,隨便犯罪。為此,保羅給予信徒在自由上的一些勸勉,提醒著我們要在自由、責任和愛心中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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