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7:1-32

2 月22024

讀經範圍:馬太福音27:1-32

經文重點:
猶大的結局是可悲的,當他看見主耶穌被定罪就開始後悔,但一切已經太晚了。他想把三十塊錢還給祭司長和長老,但他們的態度卻無動於衷。魔鬼撒旦試探我們去犯罪時,用盡各樣好話想讓我們進入罪惡當中,然而一旦我們犯罪後悔的時候,魔鬼一點不會同情我們,反而會控告我們,就像這裡的祭司長一樣。

當時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要求釋放巴拉巴,卻要把主耶穌釘死。巡撫彼拉多明知道他們是出於嫉妒才把主耶穌帶到官府。但他也知道這是一群不好得罪的群眾,兩難之間,巡撫巡撫最後還是選擇聽從群眾的聲音。

猶大的「貪心」、祭司長和長老的「嫉妒」、群眾的「盲目」、彼拉多的「自私」謀殺了主耶穌,使無罪的代替有罪的,讓不該受刑罰的主耶穌替我們受刑罰、替我們流血、替我們受咒詛、替我們死。主耶穌在十架上受盡戲弄及肉身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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