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0:17-52

2 月172024

讀經範圍:馬可福音10:17-52

經文重點:
主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若依照猶太人的傳統觀點,這人應該是距離得救不遠了,因為有關摩西法律的規定他「從小就都遵守了」 ,可是,他還是感到有欠缺,他的屬靈洞察力並未配上預備委身或犧牲的態度,所以他憂憂愁愁的離去了。在他的例子中,妨礙乃是在於他的財富;與其放棄財富,他寧可放棄主耶穌。所以,他變成一個警告,提醒所有信徒,貪財是危險的。

主耶穌又預言自己將在耶路撒冷受難,這也是三次預言受難中最詳細的一次。

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人都願意為大為首,受人服事,主耶穌卻以身作則地教訓門徒說,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我們作主門徒的人當效法祂,不當想要為首為大,受人服事,而是處處要服事人,叫人得益處,不是為自己求舒適得安逸,乃是為人辛勞,幫助各樣有困苦的人。像祂一樣犧牲自己,使別人得到拯救和益處,每天不是想如何滿足自己的要求,乃是想到別人的需要。這是偉大的生命,真正榮耀神。

在主耶穌醫治坐在路旁討飯的瞎子巴底買的事件中, 連瞎子也知道祂是「大衛之子」,這表示他雖然眼盲,心卻不盲啊。我們應該常常反問自己,有多少時候,我們眼睛雖然明亮,心卻是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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