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範圍:使徒行傳28
經文重點:
這一章延續前一章有關保羅的羅馬之行。保羅被帶到了羅馬後,雖然意味著被捆綁之旅程已結束,但是卻開始了另一段帶著鎖鏈的事奉。他抵達羅馬的時間大約是在主後60年初,以弗所書6:20提到「我為這福音的奧祕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保羅在羅馬被軟禁的這兩年期間寫下了監獄書信,亦即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在這之後關於保羅的行跡就沒有確切的記載了。
保羅在羅馬被囚禁兩年之後獲得釋放,當時大約在主後63年。有指他獲釋之後曾去過馬其頓、特羅亞等各地探望教會和同工。他於主後65年再度被捕,也是最後一次入獄,在主後67至68年被羅馬暴君尼祿下令拷打後斬首而殉道。尼祿被視為羅馬史上最惡名昭彰的統治者之一,相傳主後64年羅馬城遭大火就是他教唆人去縱火的。
保羅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這有助書信得以寫成及流傳,因為他在被監禁期間仍然得以接見親朋。又由於保羅是羅馬公民,所以他承受的苦刑不是被釘十字架而是被帶到刑場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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